2013年5月30日 星期四

看維根斯坦-語言的誤用?

維根斯坦說:我可以感覺到疼痛,但我不會『知道』自己正在疼痛,要能用『知道』這個詞,那必須有『不知道』的空間才可以。
也就是『我知道A』這句話要合理,必須在『我不知道A』也可以合理成立時才行。

可是,當我感到痛的時候(也就是痛正發生於我身上某個部位並為我所感知的當下)我雖然可以說『我知道我感到痛』,但『我不知道我感到痛』這句話有存在的空間嗎?

沒有的,所以這告訴我們,自身的疼痛對自己來說並不屬於知識論的討論範疇,也就是使用『我』這個主詞,『知道』這個動詞在『我的疼痛』這個受詞上,是語言的誤用。

所以,維根斯坦反對的並不是人可以知道自己的疼痛,他反對的是人說出這句話。在他看來,說出這句話,就表示這個人缺乏對『自己的疼痛』在語言使用上的局限性,而把『知道』給誤用了。有趣的是,『我不知道你在痛』這句話是成立的,也就是說,他人的疼痛對自己來說卻是知識。

這告訴我們語言裡主詞、動詞、受詞的結構,其實是有著更多邏輯上的限制的,而維根斯坦從這邊出發,揭露了許多哲學討論有著語言基礎上的邏輯謬誤,例如從笛卡兒以降,有名的心物二元說。

維根斯坦可以說是後世哲學家的文法老師,從此哲學討論的字詞使用得要更加小心才行。

1 則留言:

  1. @_@

    所以在教會「這樣的感覺叫做痛」之前,我的確不知道這樣的感覺叫做「痛」阿?

    好啦,我承認我轉移焦點在「痛」上面而不是「知道」上面(誰叫你是在討論哲學)。

    我純粹只是來抱怨:傳簡訊給你你也都不回的 [毆飛]

    回覆刪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