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年3月2日 星期日

為什麼你不該餵流浪狗?

精確的說,我們不應該提供過多的食物讓社區有機會形成一個超過5隻以上聚集的狗群。

那些每天晚上拿著大袋食物去公園餵狗的人其實非常可惡,不論是對狗還是對人來說都是。

怎麼說呢?

本來各個地區的狗,會因為一個地區的食物來源有限,而使得狗會因為彼此爭奪食物而使爭奪失敗又吃不飽的狗離開。那如果一區只有一兩條狗,他們看到人就夾著尾巴閃遠遠,偶爾夜市飯館門口晃晃撿點剩菜吃,那就不會跟人起衝突。而這樣的狗被街坊接納的機會也較高。

但如果今天在一個特定的狹小區域有了食物不虞匱乏的情況呢?

那些有著愚蠢同情心的老先生老太婆,每天晚上帶來十幾、二十隻狗都夠吃的食物,在公園裡餵他們心愛的毛孩子...這不叫愛心,這是鼓勵反社會行為,這是在資助野狗成立一支對人類社會造成危害的組織。

狗這種階級社會動物,當首領不是會承擔人類社會責任的飼主,而是群體中最強壯、最有侵略性的那隻狗;居住的地方不是私人的土地,而是當地居民共用活動的地方,那狗都是有地域性的,為了保衛唯一食物來源養得起牠們這樣一群的土地,衝突註定要發生。

這些人哪裡可惡?
他們透過餵狗來滿足自己的同情心,卻不需要盡到飼主約束狗、提供必須生活空間的義務。他們製造了他人的危險,有人被咬的時候卻不必負責、然後很諷刺的,他們的愛心對流浪狗的處境完全是幫倒忙:流浪狗群對路過民眾的吠叫甚至是傷害事件,只會確實的消除人類社會對流浪狗的罪惡感與同情心。這些狗只要仍是這樣的一大群就不可能有被領養的機會、不會有被社區默許接納的可能、而牠們的群聚、地域固著、造成的問題都不停的增加捕狗大隊一網打盡、撲殺的理由與可能性。

這種『自以為是的愛心』到底有什麼意義?

狗不是人,人類在街頭丟汽油彈,數量夠多歷史還有機會同情他們,但一群瘋狗咬了人呢?
被處理掉也就算了,從政治策略上來看,這對其他流浪狗的社會處境來說是傷害管制,要是沒事,整個社會的流浪狗都會被歧視、遭殃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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