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年3月25日 星期二
控訴:這什麼社會?
陳為廷控訴:這是什麼社會?
那我會回答:這是一個順民比公民還多的社會。
台灣人的法治觀念,普遍透過行為遵守規定與否,來評判行為是否正確。
大部分的人都沒搞懂,在一個成熟實踐民主的大陸法係社會中,要講法的適用範疇,那就得先講憲法,講憲法,那就得講民主憲法的基石:社會契約論
一個不懂社會契約論的人民不是公民,而是順民甚至是奴才,因為他不知道什麼叫『公共意志』,他不知道民主體制下,任何一個公民最重要的責任就是去守衛並強化公共意志,並當主權者的行為違反這意志下的公共契約的時候,盡一切代價去阻止他。而這公共契約的具體實現,就是憲法。
公共意志 > 憲法 > 一般法律 > 行政命令
我那個年代之前的台灣人,國高中那些什麼狗屁『社會與道德』『三民主義』課哪敢教公共意志?真正去教公共意志,就是要教人何時該造反哪!
台灣剛脫離威權沒多久,檯面上那堆政治人物與抬下的順民們一起『民主法治』喊來喊去都是在玩伴家家酒,雖然大家都相信玩久一點就會變成真的(我也願意如此相信),但直到現在太多時候咱們殆忽職守、便宜行事、玩法弄權。
所以你就聽到一堆擺老的在那邊『孩子們O、孩子們X』的呼喊,誰跟你孩子們?一堆老頭子、老太婆自己老來不修,該做不做、不該做的全給做了,好意思叫人家『孩子們』?
那些批評者哪懂得當主權者的行為侵害憲法、違反公共意志的時候,公民就有義務站出來,不論之後會被國家機器制裁還是怎樣,都得去阻止他?
他們哪會曉得國會就是這整個社會契約系統的奇異點,攻佔國會就是在聲明『公共意志』的詮釋權必須由公民重新奪回;而倒掛國旗是在表示台灣民主正在遭受嚴重攻擊,他們要向所有其他的公民求援?
他們有眼睛都不會看,鐵一般的事實是:這攻佔國會的玩意真這麼亂七八糟,會有300個律師來挺、會有一堆法律系的學生跳下去加入嗎?為什麼台灣搞法律的要站出來?就是因為主權者明明是公共意志的絕對服從者,現在卻反過來搶走意志的解釋權然後隨意胡亂使用啊。
懂法律還不站出來,那不是不知羞恥嗎?
我不是念法律的,我只是一個意志不堅定,但仍希望哪天要大去的時候可以被人說:『這是一個台灣公民』的人,這兩天我很感慨,我知道民主一向得用鮮血澆灌,只是為什麼它總要用下一代年輕人的血淚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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